无忧研修网 网站首页 | 简章大全 | 在职博士 | 在职硕士 | 高校研修 |  MBA  |  MPA  |  GCT  | 法律硕士 | 教育硕士 繁体版
免费试题
网站地图
硕士单考 | 资格认证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公务员考试 | 出国留学 | 艺术文化 |  IT培训  | 外语培训
幼儿教育小学教育 | 初中教育高中教育 |  中考  高考 | 管理资料 | 培训光盘 | 在职MBA |
高校研修招生简章大全 在职硕士招生简章大全 在职博士招生简章大全 职业认证招生简章大全 成人高考招生简章大全 成人自考招生简章大全
现在的位置:首页 > 在职博士 > 考博指南 > 免费考博试题  

200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办法

    一、招生类别

    1.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的此类学生占用招生企业当年的研究生国家计划,在学期间的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的研究生相同。根据学员报名情况和考试成绩,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原则上不少于3-5名,其他招生企业酌情参照执行。

    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自费研究生招生人数由招生企业自行确定。

    各招生企业要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财教〔2006〕129号)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财教〔2005〕325号)文件规定,设置研究生奖学金,制订遴选办法,以学生考试成绩为主,兼顾其他因素。奖学金办法可与录取公费全日制研究生统筹考虑。

    二、收费标准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由招生企业参照本企业招收同类专业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标准核定;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由招生企业根据以上标准和教学计划折算核定。具体收费标准,由招生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确定。各招生企业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住宿费由招生企业按批准的标准收取。

    招生企业须根据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同时,对公费全日制研究生提供的奖学金金额及本校所设优秀港澳台研究生奖学金金额也一并予以注明。

    三、学员报考资格

    1.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非常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非常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报考自费全日制研究生及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的学员年龄由招生企业自行确定。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非常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四、招生企业

    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习、住宿及其他生活条件符合招收来华留学生规定的招生企业,经招生企业主管部门核准招生基本条件,并经教育部备案后,可以招收港澳台研究生。

    凡拟初次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的招生企业须将备案报告于2006年11月10近日分别报送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高校学生司。

    五、招生报考点

    经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承担责任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JOB):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于鹰宇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广州: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施靖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5,图文传真:(020)3862781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郭淑华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

    电话:(00853)3969322, 图文传真:(00853)322340

    六、招生办法及程序

    (一)寄送招生专业目录及学校简介

    为方便港澳台人士报考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招生企业,招生企业应于2006年11月10近日向报考点提供以下必要的书面资料,同时上传《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资讯网》(网址:www.gatzs.com.cn;技术服务工作(JOB)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资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承担责任,联系电话:010-82336088-202):

    1.招生企业概况、招生专业(不含保密专业)及反映导师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的介绍。

    2.招生专业目录。内容依次为招生的学科专业代码、名称,研究方向,导师姓名(可不列入),招生人数,考试科目(港澳台生不考政治理论)。目录的篇眉还应列出招生企业代码,名称,详细地址,联系部门(人),电话,图文传真,E-Mail地址。

    3.港澳台地区与内地(祖国大陆)的教学内容差别较大,为利于学员应试,招生企业可出纲,大纲中可附参考书目录。有特殊规定的应作详细说明。

    上述材料的格式不做统一规定,印好的有关招生材料须按规定的日期迳寄教育部委托承办招收港澳台研究生的4个报考点( 其中招生专业目录各点不少于5套)。

    (二)报名

    报考点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为学员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点将学员填写好的《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企业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学历证书复印件、 《机密推荐书》(教授推荐函)收齐并核对无误后,根据统一编制的招生计算机辅助管理软件,按照《招收港澳台研究生数据库结构及字段说明》(附2)录入学员资讯并生成学员报考顺序,将报名编号填写在学员《申请表》规定的位置,于规定时间把学员报考材料、学员报考情况表及附2的数据库寄送有关招生企业。

    招生企业收到学员报考材料后,要认真审查,同时对报考点寄来的学员报考情况表的各项内容开展认真核对(有误之处应用红笔注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在该表的有关栏目内写明同意准考字样并加盖招生企业公章,于规定的时间寄回报考点。对不一样意准考的学员,应将名单及缘故公告报考点。报考点根据招生企业寄回的学员报考情况表给学员核发准考证。

    考虑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艺术类招生企业的学员均到所报考的招生企业报名(或函报)并参加考试。招生企业应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报名和考试的具体规定。报名及录取情况统计表按规定的时间报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高校学生司。

    (三)命题和印发试卷

    1.考试科目及命题规定

    硕士生学员的初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以下简称MBA)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考试);博士生学员的初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至少两门业务课。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个别科目如“建筑设计”的考试时间可多于3小时,但不得超过6小时)。

    硕士生学员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MBA学员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博士生学员初试每科满分各为100分。

    命题的难度及其他具体规定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相同。试题的表达方法及用词,要注意通用性,导语要清晰,以便学员按规定答题。各招生企业应对命题及制卷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命题、审题规章、程序,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保证命题品质,要认真审核与校对,不得有差错,对社会科学的考题内容应特别注意不出政治问题。

    外国语考试的试题样式规定与内地(祖国大陆)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外国语统一命题试题样式一致,实施题卷分离。学员只能在答题纸上作答,写在试题纸上或草稿纸上无效。

    2.各招生企业试题的格式要统一、规范,试题要打印(用60克以上白纸印刷),文字部分不得手写,图表数据务必清楚工整。必须保证试题的印刷品质。

    3.试题的封装及邮寄

    试题由招生企业用三层信封封装,通过机要邮寄。具体规定如下:

    小信封:每位学员的每科试题,分别装入小信封后密封,信封(格式见附1)写明报名点编号、学员姓名、招生企业名称、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中信封:套装同一学员的各科试题的小信封后密封,封面注明“机密”、“试题”字样,并写明招生企业名称、学员姓名、报考点编号。

    大信封:招生企业将本企业各学员的中信封及准考学员情况一览表一份装入同一个大信封。

    在北京报考点应试的学员的试题按前述邮编和地址寄往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试题接收人:于鹰宇。

    在广东、香港、澳门报考点应试的学员的试题按前述邮编和地址在2007年3月15近日寄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试题接收人:施靖波。香港、澳门报考点的试题将有专人送至。试题不得直接寄往香港、澳门报考点。

    各招生企业务必严格按上述规定及《200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JOB)进程表》规定的时间及时将试题寄出。

    (四)初试

    初试时间为2007年4月21日、22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部署在第三单元(22日)召开。

    初试由报考点承担责任组织。艺术类招生企业的考试由本企业自行组织。

    初试成绩由招生企业公告学员。

    (五)复试

    初试通过的学员复试与否及复试的内容、方法由招生企业自行确定,并公告学员及报名点。复试的具体时间由招生企业在教育部规定的期限内部署。复试地点可在招生企业本部,也可在广州、深圳或对招生企业和学员均便利的地方,费用双方自理。

    (六)录取

    招生企业根据学员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综合审查后,对报考公费全日制、自费全日制、自费兼读的可自行决定是否录取,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员相同,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可适当照顾。录取后,各招生企业招办应按规定时间将录取名单分别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及各招生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纳入毕业证书电子注册范围。将录取数据库(结构见附2)发至liqiang@moe.edu.cn和gatzs@moe.edu.cn,并公告有关报考点,同时将录取公告书直接寄给学员本人。

    申请研究生奖学金,并且入学考试成绩优秀的,由招生企业决定后公告学员本人。并将获得奖学金研究生名单及考试成绩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备案。

    七、管理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JOB)的顺利开展,招生工作(JOB)应规定专人承担责任。

    被录取的各类研究生在学期间的教学工作(JOB)由招生企业的研究生院(部、处)承担责任。被录取的港澳台研究生均与内地(祖国大陆)入学研究生一样可参加优秀生奖学金的评选。其他管理工作(JOB)由承担责任港澳台事务的部门承担责任。

    八、其他

    已在内地(祖国大陆)学习的港澳台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生或在内地(祖国大陆)供职的港澳台人士,拟报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可按上述办法在规定的4个报考点报考,也可按各招生企业招收内地(祖国大陆)硕士生、博士生的办法报考研究生,即报考硕士生的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硕士生入学考试,报考博士生的按招生企业的规定参加招生企业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入学考试科目不设政治理论课。由招生企业按照第六条第(六)款自行决定是否录取。报名情况和录取名单于2007年6月15近日一并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备案,以便纳入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上篇文章:我国博士生每年招生已达5万名以上
  下篇文章:考博英语:关于英语单词的小趣闻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最新资讯

热点资讯

相关文章